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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海军中学学生借书制度
1、学生凭本人借书证借书,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或代借。
2、各年级按班级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班级图书管理员到图书馆统一借还图书,每次借50-60本。
3、爱护图书人人有责,不得在书内涂写,不得撕页,发现涂污、损坏、撕页或遗失图书,照原价赔偿现金。
4、星期三下午活动课学生凭借书证向班级图书管理员借阅图书。
5、班级图书管理员进入书库,不得携带书包和其它书籍。
6、借书证遗失,应及时到图书馆挂失、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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