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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收费行为和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
『 作者:袁桂龙 |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 点击数: | 更新时间:2008-9-13 9:40:32 』
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收费行为和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
    为认真贯彻中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和落实全国教育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的要求,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收费管理工作,规范收费行为,杜绝各类教育乱收费现象的发生,为我区全面创建“教育收费规范学校”创造良好环境,树立教育新形象,现就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收费行为和收费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
    教育收费关系到千家万户,关系到社会稳定,各校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全面贯彻会议精神,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形成规范收费的共识,切实做好教育收费工作;要以创建“教育收费规范学校”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教育收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学校“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和收费管理员各负其责”的责任制,将收费责任一级一级地落到实处。
    二、规范收费行为,推进依法治教
    各校要将规范收费工作纳入依法治教的重要内容,坚持依法收费,确保学校收费工作健康、稳定地发展。对有以下收费行为的视为乱收费:
    一是未经物价部门批准,越权或擅自制定学校收赞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
    二是规定书目之外,强迫学生或变相强迫学生统一订购教学复习图书资料、知识读本和各麦书刊。
    三是向学生推销商品,包括作业本、教辅用书以及其他学生用品。
    四是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收取“择校费”;以办补习班、特长班等名义,强迫或交相强迫学生、家长收费。
    五是跨学期(学年)收取费用的。
    六是不按照规定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专用收据收取杂费、代办费等费用.
    三、着力制度建设,加大治理力度
    要进一步加大收费管理工作力度,不断完善收费管理制度和收费监督制约机制,在制度层面上为规范教育牧费工作提供有力保证。
    ㈠实行收费目标管理责任制。文教局与基层学校签订责任状,各学校主要负责人要与职能部门、班主任签订责任状,把管理责任进行分解、层层抓实。
    (二)实行收费许可证制度。严格执行收费申报、审批制,按时接受物价部门的收费年审,规范收费项目、范围和标准,不得自立名目乱收费。
    (三)实行收费公示制和收费情况报告制。要严格按照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推进校务公开。各校要在每学期结束前将学期代办费收支情况及时结算,并报文教局计财科备案。
    (四)实行收费监督制度。文教局聘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生家长为教育行风监督员,各校要聘请老党员、离退休教师和部分学生家长担任学校收费情况监督员,并设立收费举报信箱,公开举报电话,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各中小学要经常性地自查自纠,及时整改规范收费行为,我们将采用定期检查和随机检查等方式对各中小学收费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确保我区中小学收费工作规范运行。
   (五)实行收费责任追究制度。凡是在收费方面存在违规现象的学校,实行“一票否决”,本年度不得参与各类综合评比、评优。情况严重的,将追究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为进一步巩固近年来治理乱收费的成果,从今年起,我们将把每年的二月份和九月份定为海陵区“教育收费宣传月”,各校要通过开展以“规范收费行为,树立教育形象”为主题的社会活动,积极动员和吸引社会各界关心、了解、支持教育,为我区教育的发展创造良好外部环境,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地发展。
    以上通知,希认真贯彻执行。

    附:清理中小学乱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日程安排

    主题词:  教育 收费 规范 通知

    抄  送:  市教育局、市物价局、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府办、区政协办。

    泰州市海陵区文教局办公室    2003年4月22日印发

    共印65份


    治理中小学乱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日程安排

    四月份:研究制订规范中小学收费行为和收费管理工作计
    五月份:召开全区中小学创建“教育收费规范学校”动员大会。转发上级及市政府《关于严禁中小学乱收费的通知》等相关文件。
    六月份:各中小学对收费工作自查自纠。    ’
    七月份:组织中小学乱收费工作专项检查,对违规学校下发整改通知书。 
    八月份:对整改学校进行督查。
    九月份:开展“海陵区教育收费宣传月”活动,组织斯学期收费工作检查。
    十月份:向社会、学生家长发放“海陵区中小学收费工作”调查表。
    十一月份:疏理社会、学生家长反馈意见,逐校逐项进行整改。
    十二月份:总结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并向社会通报。

文章录入:hjzx    责任编辑:hjz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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